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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17年相关农村政策

    信息发布者:liu618
    2017-04-26 18:27:54   转载
    1 土地确权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
       国家提出,确保到2018年底,除一些少数民族及边疆地区外,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。
       
    2 农村“两权”抵押贷款试点进入正式实施阶段
       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(市、区)行政区域,允许以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;在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(市、区)行政区域,允许以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;均在2017年12月31日前试行。
       
    3 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能抵押贷款
      具备处分权的两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开展使用权抵押融资,落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、同权同价。适用范围是此前国家确定的15个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(市、区)地区。
      
    4 进城农民“三权”将自愿有偿退出
      2016年年初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,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,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对土地承包权、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。现在,有的地区已经在试点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机制。
      
    5 “土十条”出台,让农村土地更好
       国务院印发《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(简称“土十条”),提出十个具体举措,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,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划定了时间表。
       
    6 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申报承建高标准农田
      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发布《关于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编报事宜的通知》,公布了2017年及以后年度的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编报事宜。文件明确提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申报承建高标准农田;亩均财政资金投入不超过1500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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